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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问题导向 严格发展党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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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是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年5月28日印发),2015年,我们结合年度机关发展党员工作,围绕入党积极分子的确立、培养教育和预备党员接收这三个重点环节,开展了机关发展党员工作专题调研和实践探索。
存在问题 通过检查数据分析,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对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我区机关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发展程序不规范 部分入党积极分子确立时,所在党支部没有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会议记录,有的甚至连支部会议也不开;有的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未及时明确培养联系人;有的入党积极分子因工作调动需要接续培养时,所在党支部对移交的培养考察材料不审核不把关,也没有及时召开支部会议调整培养联系人;有的党支部政审不全面,只对发展对象一个人进行政审;个别党支部在接收预备党员会议中,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未严格执行票决制。 (二)信息记录不全面 少数党支部在讨论研究发展党员工作时,会议记录内容简单,有的就一句话“民主推荐2014年党员积极分子某某同志”,缺乏入党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推优情况说明,会议决议模糊不清,缺乏完整性。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填写不全面,只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培养考察情况未及时填写;有的多年连续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填写培养考察登记表时,只有第一年的培养考察情况,后续培养教育情况未记录。大多数党支部对基层党建信息化管理平台上发展党员信息的维护不及时、不全面,发展党员工作网上全程记实得不到有效落实。 (三)思想汇报不严肃 大部分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只注重“写了”,不重视“汇报”,使所在党组织和培养联系人未能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部分入党积极分子自确定后未严格按照要求每季度撰写一次书面思想汇报,有的一年都不写一次思想汇报,有的断断续续,想起来写,想不起来就不写。部分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内容都是从网上全文下载,一字不改,只换了个名字;大部分思想汇报内容泛泛而谈,空话套话连篇,并没有真正反映入党积极分子的实际思想状况。原因分析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从组织和个体两个层面进行了深入剖析。 (一)从组织层面看: 一是要求不够严。一方面,多年来,机关职能部门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只注重发展指标的分配下达,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情况缺乏深入的检查指导,致使培养教育环节走过场、流于形式。另一方面,机关基层党组织没有真正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来抓,发展党员“门槛”低,要求不严。有的只注重党员发展数量,不重视发展党员的质量;有的只注重台账资料,不重视党员发展的全过程管控;有的对发展党员基本程序执行不到位,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要求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二是履职不到位。目前,机关具体负责发展党员工作的主要是党建联络员、所在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的党建联络员、所在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程序和要求不了解、不掌握,业务知识缺乏;一些党建联络员、所在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置若罔闻,整改不主动、不及时。 从个体层面看: 一是部分入党积极分子思想动机不纯。入党动机是发展党员工作中首要端正的思想问题,直接影响着发展党员的质量。检查发现,有个别入党积极分子因思想汇报从网上下载而要求其整改时,认为入个党还这么麻烦,并自愿退出党员发展程序;有的入党积极分子因当年不能发展,在接续培养过程中参加党内活动不积极、志愿服务不主动、思想汇报不及时,入党意愿明显减弱。 二是培养联系人职责落实不好。培养是发展党员中的重要环节,党支部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指定两名责任心强、政治素质高的正式党员进行培养。但从检查情况看,不少单位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没有严格履行联系人职责,在工作生活中与入党积极分子交流沟通较少,教育引导不经常,有的甚至都不知道作为培养联系人应该做什么,以致于少数入党积极分子都不清楚谁是自己的培养联系人。对策思考 (一)把根本点放在落实职责上。机关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严肃认真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一要明确责任。党支部书记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组织委员、联络员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必须强化工作责任心,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意见,明确发展党员的计划、结构比例、目标要求和工作责任,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要坚持标准。机关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正确处理发展党员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始终把政治素质放在第一位,不以“能人”、“模范”代替政治标准,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坚持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三要严格追责。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从对入党申请人培养考察开始,到研究预备党员转正整个发展党员过程中,对不坚持标准、不按规定程序,把关不严或弄虚作假的党组织及有关责任人要严格追责、严肃处理,确保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从发展党员工作抓起、严起。 (二)把着力点放在严格程序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在于程序的规范执行上,程序到位,工作抓得就严,反之则松。一要规范到位。职能部门要以《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依据,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工作规范》要坚持发展党员的原则,突出推优、培养、教育、公示、政审、备案等重要环节,明确优秀人员、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等身份转变要求,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条理清楚、标准明确、操作性强。二要执行到位。机关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做到身份转变有会议、培养教育有计划、思想汇报有台账、参加活动有平台(先锋指数管理平台)、身份确认有备案,确保发展党员程序不漏项,确保党员发展质量。三要监督到位。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备案制度和网上记实是监督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有效抓手。备案制度是指所在党支部在确认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时应向具有发展党员审批权的党组织进行备案,便于具有发展党员审批权的党组织了解掌握发展党员工作进度,及时进行检查审核、发现问题,并提出备案意见。备案制度可以使具有发展党员审批权的党组织能够监督及时到位,避免问题积累。网上记实是指把发展党员工作在富阳基层党建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全程记实,使具有发展党员审批权的党组织能够从网上全程动态监督发展党员工作。 (三)把关键点放在培养教育上。发展党员工作究其实质就是对有入党意愿的优秀人员的培养教育过程。一要建立健全培养教育大纲。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细化培养教育的理论和实践内容,以一个年度为周期建立健全培养教育大纲。大纲主要分政治理论学习、实践活动和阶段考察三部分,合理分配分值比重,按照合格、良好、优秀三个等次进行考评。政治理论学习实行学分制,采取网络学习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实践活动实行先锋指数管理,采取基本分和先锋分积累模式。阶段考察主要由培养人(介绍人)和所在党支部对培养对象进行考察并填写意见。二要强化培养教育的组织领导。建立由培养人(介绍人)、所在党支部、具有发展党员审批权的党组织、县(区)级组织部门四级培养教育网格,明确培养教育内容和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培养教育系统化、规范化。三要注重培养教育的实效性。所在党支部要严格落实半年一次的组织考察,全面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理想信念、工作实绩等,并客观如实出具考察意见,防止好人主义。具有发展党员审批权限的党组织要落实每年一次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评估,对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培养教育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培养教育的实效性。(富阳区直机关工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