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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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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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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纪检监察工委胡金进副书记、一级调研员85251752
白冬冬二级调研员、三级高级监察官85251704
陈晨三级主任科员
85251778

一、领导市直机关工委机关的纪检工作,领导市直各单位机关纪委;受市纪委、市监察局委托,领导未设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且未归口的市直各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各区、县(市)直机关纪工委工作。

二、监督检查市直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三、对市直系统除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外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 

四、协助市直系统党政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五、参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受理市直系统党组织、党员、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的控告、检举;受理市直系统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纪检监察决定等的申诉。 

七、对市直系统除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外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信访问题实施信访监督。

八、经批准,初步核实反映市直系统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 

九、立案调查市直系统党组织、被监察的部门、党员和被监察人员中的处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十、按有关规定决定对立案的党组织、党员的党纪处理、处分,决定对立案的被监察人员的行政处分。 

十一、对市直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人选考察审核。

        十二、负责对市直系统提拔任用领导干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的执行。

       十三、参与市纪委对市直系统干部中拟提拔为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人选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的执行。 

        十四、配合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对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十五、维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利。 

        十六、履行党内法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和市纪委、市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85251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