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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调整体制变革期间如何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钱塘路径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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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杭州市202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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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塘区委直属机关工委课题组 

郑新民、汪灵、郑淑娟


杭州市行政区划优化调整后,钱塘区新设并保留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牌子,机关各部门随行政区的成立开始了机构、人员、职能的整合调整,机关党组织整体架构也面临着整体重塑,从启动区划调整到钱塘区各单位部门正式成立有着3-4个月的过渡期。如何让机关党的建设在区划调整过渡期不断档,同时发挥重要作用确保区划优化调整平稳有序落地,钱塘区委直属机关工委谋实创新快干,积极探索有效路径和方法。

一、区划调整体制变革对钱塘区机关党建工作的主要影响

(一)体制机制方面

1.机关党建责任制体系需“四级重构”。由原先接受新区管委会党工委和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双重领导的机关党委具体抓机关党建工作变为了由区委的派出机构区委直属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机关党组织直接责任,党支部落实责任的“四级”新机制。职能职责的转变将带来工作程序、工作事项、工作范围、监督考核等多方面的变化。

2.机关党建工作将“由分到统”。原有体制下,机关党委作为基层党组织仅领导所隶属机关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街道机关、平台机关、国企机关并没有纳入管委会的机关党委进行管理,而是依隶属关系进行管理。新体制下,机关工委对全区机关党建工作进行统一领导,要实现“由分到统”的过程,进一步丰富机关党建其行业党建属性,对机关工委而言责任更重、任务更重。

(二)机关党建工作方面

1.机关党组织架构面临“大变革”。原管委会体制下,大部分部门未设党组(党委),机关党组织书记均为部门一把手,而新体制下,人大、政协设机关党组,法院、检察院设党组,政府部门设党组(党委),机关党组织的班子设置与以往相比将发生大变化,一般是由分管组织人事的领导担任机关党组织书记,具体履行机关党建责任。同时设党委的部门,还要区分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其机关党组织仍隶属于机关工委。机关党组织将受部门党组(党委)和机关工委的双重领导,党组织设置调整、换届选举、发展党员等工作先经部门党组(党委)同意后,报机关工委审批。这种双重领导的机制对区级各部门单位而言需要在短期内消化并形成落实举措。

2.党员组织关系面临“大调整”。钱塘区在组建过程中,有设改城区间的人员流动、部门拆并中的人员流动、职务升迁中的人员流动,这些人员中的党员、预备党员在流动的同时,都面临党组织关系的接转问题,而这些人员中的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则面临组织培养的接续培养问题。

3.党员教育管理面临“大挑战”。在新区组建过程中,必然存在一个新的组织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而旧的组织体系已不能有效工作的阶段,在依托党支部进行党员教育管理的模式下,在这个阶段会面临诸多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尤其是线上线下不能同步的矛盾会更加突出,党员教育管理面临失管漏管上的“大挑战”。

二、钱塘区的具体实践

面对区划调整体制变更过渡期这一实际存在,钱塘区委直属机关工委以“分段施策、分类施策、精准施策”的原则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确保过渡期“秩序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一)强化政治引领,统一思想行动

1.深入学习宣传发动。区划优化调整涉及一系列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区第一次党代会和“两会”的召开,涉及体制机制的变革,区委直属机关工委采取分阶段召开部署会、推进会、培训会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清区划优化调整的重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2.提前做好政策培训。区划优化调整涉及机关党组织的重新架构,责任体系的重塑。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对党内法规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废止、修订或重新制定,其中有不少直接与各部门党组(党委)、基层党组织相关,尤其是《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为此,机关工委编印了《机关党建法规文件汇编》,召集拟建机关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进行两个条例及相关省市实施意见的专题学习培训会,为机关党组织组建奠定基础。

3.严明政治纪律规矩。在区党代会、“两会”的筹备及召开期间,机关工委切实督促各筹建部门加强换届选举纪律要求,严守“十严禁”。在区划调整中督促各筹建部门要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加强思想教育,准确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确保党员干部队伍思想稳定。

(二)同步协调推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同步调整组建机关基层党组织。机关工委下发了机关党组织组建参考材料及模板,统一了全区机关部门基层党组织按第一届基层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设置。在各筹建部门人员转隶完成、机构调整到位、组建条件成熟的,按程序提出书记、副书记人选,申请成立机关党组织。

2.同步配齐配强机关党务工作力量。及时建立机关工委领导班子,区委直属机关工委与区委组织部合署办公,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兼任工委书记,设工委专职副书记,并内设机关党建科,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同时机关工委明确各筹建部门也要结合部门“三定”规定,配齐配强机关党务工作力量。直属机关党组织书记一般由本部门党组(党委)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担任;建立机关党委和党总支且党员人数超过60名的,应配备1名专(兼)职副书记。鼓励各部门吸纳优秀年轻党员从事党务工作,把机关党务工作作为培养领导人才的重要岗位,努力建设党性强、作风正、素质高、能力强的机关党务干部队伍。

3.同步梳理做好工作交接。机关工委始终紧抓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确保工作交接顺畅。在各筹建部门人员转隶后的第一时间建立起各筹建部门机关党建工作群,明确了新旧党组织在组织关系转接、党员信息维护、党费收缴管理、党员发展工作中的任务事项,以及做好党员档案、《党委(总支、支部)工作记事簿》等党组织工作台账的移交等工作要求,确保机关党组织整体工作顺利过渡,新建机关党组织能第一时间建立党组织工作台账。

(三)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1.落实主体责任。机关工委明确要求由各部门筹建组在过渡期间履行抓机关党建的主体责任,做到机关党建与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检查。并制定《钱塘区机关党建“四级三岗”责任清单》,事先明确机关党建责任主体及内容,督促指导各筹建部门建强机关党组织,确保机关党组织的设置和党务干部配备按政策规定落实到位。以实打实的举措,克服党建工作“灯下黑”的问题。

2.提高党建质量。机关工委以区划调整机关党组织重塑为契机,及时制定《关于创建变革型党组织,推动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全区机关党建工作进行总体规划。着眼新时代机关党建总体要求,出台全区机关党建规范化文件,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

3.构建工作合力。机关工委在做好机关党组织组建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机关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领导,积极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在过渡期关心关爱机关妇女、青年、群众,组建新时代机关青年理论讲师团,深入机关、企业、社区等基层开展党史宣讲,凝聚起打造“智涌钱塘·现代星城”的蓬勃力量。在7月底的抗台防汛中,35个区直机关党组织共抽调145名精干人员组成7支应急突击队增援7个街道,切实发挥着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过渡期存在的问题

从4月初钱塘区成立到区党代会、“两会”召开已过去4个多月,过渡期已近尾声,在具体实践中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因思维理念转变不够快速而导致的问题

1.对机关党组织架构存在认识误区。原管委会体系下党组织的运行机制在很大程度影响着现有党组织的重新架构,尤其是各筹建部门对党组(党委)和机关党组织的联系与区别认识不清,对党组书记、机关党组织书记的职责认识不清,导致机关党组织酝酿班子成员时存在偏差。

2.对机关党建工作的定位不够准确。部门党组(党委)如何加强对机关党建的领导,担起机关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机关党组织如何在部门党组(党委)和机关工委的双重领导下推进机关党建工作?面对这些问题各部门的能动性还参差不齐,定位不够准确,还有不少仍停留在党建就是听上级安排开会学习、搞搞活动、记记台账的认识上,仅党建而党建,党建、业务“两张皮”,不能有效落实机关党建“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核心任务。

(二)因人事调整准备不够充分而导致的问题

1.党组织组建速度不够快速。一般而言,机关部门党员关系的归属以部门人事关系为前提,而机关党组织的组建又以部门党员为基础,党组织中班子成员的确定又与行政职务相关,层层关系的叠套,使机关党组织的组建高度依赖于行政人事关系的确定。在钱塘区本次调整中涉及四套班子的组建、众多政府部门的拆并,各部门领导班子、“三定”方案、科级干部的一一明确需要较长的时间进行前期酝酿、走法定程序,各部门情况不同差异也比较大,有少数单位至8月底“三定”仍未定,内设机构人员尚未到位,影响机关党组织组建速度。

2.组织生活开展不够规范。在各部门筹建的过渡期,人员转隶工作和转隶后的内部管理各部门不尽相同,受各部门人事关系进展程度不一的影响,就会出现有的部门已以筹建部门单位为主开展组织生活,而有的部门仍以原有党组织为单位开展活动,在人员流动的大背景下,党组织领导班子缺位、党员缺席的状况时有发生,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活动的正常开展造成了影响。

(三)因党务工作接续不够顺畅而导致的问题

1.智慧党建系统维护存在缺漏。在新的机关党组织未成立的情况下,在智慧党建系统中钱塘区机关各党组织的架构仍为原有体系,因此在智慧党建系统的维护中会客观存在新、老管理员的确定和交接问题,还有各筹建部门间的协同管理问题。在机关工委的日常督查中会发现,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月度“主题党日”活动开展率参与率不高、“三会一课”有缺漏、党费收缴不及时的基本发生在拆并情况复杂的部门单位,主要在于各管理员的衔接出现问题,协同管理的意识不强,实际落实不力。

2.党员发展等日常工作有所停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党员发展工作是有阶段、有步骤具培养周期特征的工作,在过渡期人员流动大的情况下,作为支部培养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就会面临培养人发生变化、支部书记调整的问题,在7-8月2个月时间内因党组织调整未定,党员发展工作基本停滞。还有依托于支部进行结对开展的比如“先锋领杭”党员报到工作还不能开启到党支部结对村社进行报到的活动等等。

四、关于进一步完善过渡期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一)明责——解决过渡期党建工作“谁来抓”的问题

建议在区级层面设立各部门筹建组的同时明确基层党组织筹建小组,以便与部门人事调整同步谋划,也才能真正做到机关党建与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检查。同时明确了基层党组织筹建小组之后,有相关负责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有关党建业务培训、业务指导、工作部署以及部门间的工作协同才能落到实处、起到实效。

(二)扩权——解决过渡期党组织工作“可以抓”的问题

目前过渡期对机关党建工作影响最大的就在于新旧体制转换未完成的时候没有一个可以妥善解决党组织名实不符问题的过渡期党组织。在区划调整之初,人员转隶还未大规模启动的时候,旧的组织体系还可以继续履职完成日常党建工作,但一旦人员转隶完成,旧的组织体系已不再适用,而新的党组织因“三定”等未定尚不能组建新的党组织,在智慧党建系统日益要求完备的情况下,线上线下势必两条线,造成维护的困难。为解决这一困境,建议成立一类部门筹建党组织,名称为某某局筹建组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其班子成员直接由上级党组织任命,实体化运作,履行部门筹建过渡期间机关党建工作职责,能在智慧党建系统中代替原有组织体系而存在,待机构确定、人事明确,基层党组织按程序选举产生后,其使命完成,自然撤销。通过这种方式赋予各筹建部门抓机关党建的合法性,极大程度减少过渡期党建工作不规范、党员失管漏管等突出现象。

(三)同频——解决过渡期党组织工作“怎么抓”的问题

在过渡期,机关党建和业务“两张皮”的现象仍然存在,而且因在过渡期,机关党组织不够完备,更降低了“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核心任务的完成度。因此,建议越是在过渡期,越要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在筹建各部门过程中同步考虑党的组织体系、实现形式和工作制度,确保党的领导落实到位、党的组织调整到位、党建力量配备到位,使机关党建与机构设置保持步调一致,同频共振,牢牢聚焦区委、区政府确立的年度中心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聚精会神抓建设,凝心聚力谋发展,在推进重点工作、重点任务中发挥服务保障作用,确保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两促进”“双丰收”。


(2021年杭州市机关党建优秀课题研究成果  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