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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级机关党建带工建“职工之家”建家升级活动的通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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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会建设,巩固市级机关党建带工建“职工之家”创建成果,根据杭直委发[2009]4号文件精神,市级机关工会工委决定开展党建带工建“职工之家”建家升级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标准 1、范围:市级机关工会直属基层工会均列入党建带工建“职工之家”建家升级活动范围。 2.等级:市级机关“职工之家”分为三级,即:模范、先进、合格。 3、评估标准:《市级机关基层工会工作考评细则》(试行)作为建家升级活动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验收程序 1、自评 各基层工会根据杭直委发[2009]4号《关于开展市级机关党建带工建“职工之家”建家升级活动的意见》、《市级机关基层工会工作考评细则》,进行认真总结、自查、自评。 2、申报 在自查基础上,达到80分以上的单位,经过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同意认可,同级党组织审定,向市级机关工会工委提出建家升级(或复验)的书面申请。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建家工作总结(近两年)、自查结果、申请验收(或复验)的等级。 3、考评 申请晋升为“合格职工之家”和已具有这一级称号要求复验的单位,其考核、复审工作由工会片组组织实施,市级机关工会工委审核。 申请晋升为“模范职工之家”和“先进职工之家”及已具有这二级称号要求复验的单位,由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处、市级机关工会工委组织评审。 评审程序包括: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查看台帐,考核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三、时间安排 1、5—6月底前各单位自查申报; 2、7—8月考核评审; 3、9月表彰授牌。 四、具体要求 1、建家工作涵盖了机关工会工作的各个方面,各基层工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实际,查漏补缺,以“建家升级活动”为抓手,切实加强工会自身建设。 2、已获全国、省、市“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单位,必须达到市级机关模范(先进)“职工之家”标准,通过市级机关模范(先进)“职工之家”评审的单位优先推荐为全国、省、市各类先进集体。 3、 各片组要根据市级机关工会的统一布置做好本小组的有关考核验收工作。 4、复验不达标的单位,经半年整改仍不合格的,市级机关工会将予以通报、摘牌。 附:市级机关“职工之家”建家升级申报表
杭州市总工会市级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2013年3月12日 市级机关“职工之家”建家升级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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