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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们的幸福”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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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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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妇委会(妇女小组):

  追求人生幸福,提高幸福指数,是人类古老又恒新的追寻目标。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建,促进机关文化建设,提升广大机关妇女干部的幸福感,增强机关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市级机关妇工委决定在机关妇女干部职工中开展“我们的幸福”主题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2年3月——8月。

  二、活动主题

  以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指导,结合市级机关“核心价值观”大讨论和特色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开展,围绕“发现幸福、珍惜幸福、追赶幸福”的主题,大力加强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核心内容的家庭美德建设,提升机关干部职工对幸福的感知和理解,为推动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文化构建贡献力量。

  三、参加对象

  市级机关妇女干部职工及机关家庭成员。

  四、活动形式

  1、“什么是幸福”大讨论。各基层妇委会(妇女小组)结合家庭美德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一次“幸福大家谈”活动,进一步明确家庭美德建设的目标和内容,加强对“幸福生活、幸福人生”的理解,引导教育广大机关妇女干部职工和机关家庭成员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培养树立积极向上的幸福价值观(要求活动结束后,各单位提炼整理出3个“幸福”关键词及简短阐释)。

  2、“最幸福小事”小调查。各基层妇委会(妇女小组)在“幸福大家谈”活动的基础上,开展一次“让人感到最幸福的10件生活小事”小调查(调查形式和被调查人数不限,要求各单位将调查结果进行统计排序)。机关妇工委将适时开展“机关女性幸福指数”抽样调查,分析研究机关妇女的幸福程度及改善对策。

  3、“捕捉幸福瞬间”图片征集。以“发现身边小幸福,定格幸福一瞬间”为题,征集反映机关妇女干部职工和机关家庭“快乐工作、幸福生活”的图片作品(作品要求:电子版,JPG格式,清晰度不小于500dpi;每幅图片必须注明题目、单位和作者),每个单位至少推荐1幅,不设上限。机关妇工委将从中评选出优秀作品若干幅,并给予适当奖励。

  各单位在各项活动结束后,要认真填写《“我们的幸福”主题系列活动情况反馈表》,按照栏目要求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2012年8月15日前上报有关讨论结果、调查数据和推荐图片作品等。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开展“我们的幸福”主题系列活动,是深化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市直机关“我们的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要求的具体实践。各基层妇委会(妇女小组)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要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和单位实际精心策划,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做到有计划、有总结,有实效。

  2、注重结合,务实推进。开展“我们的幸福”主题系列活动,是机关特色文明家庭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基层妇委会(妇女小组)必须立足实际,结合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将家庭美德建设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教育等活动相结合。要适应广大机关妇女的心理需求和价值取向,有针对性地解决她们的思想疑虑和困惑。要动员和吸引更多机关家庭成员共同参与,提升文明家庭创建的参与率,为市级机关“五好文明家庭”和特色家庭的培育和推荐夯实基础。

  3、加强配合,探索创新。开展“我们的幸福”主题系列活动,是深化机关家庭美德建设的有益载体。各基层妇委会(妇女小组)要树立“一盘棋”思想,调动各方面的力量,争取机关党组织、群团各部门的支持,资源整合,形成合力。通过开展活动,积极探索家庭美德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充分发挥其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辅助作用,为市级机关党员干部核心价值观的形成提供支持。

  

  

                 杭州市妇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