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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新《条例》的工作实践与探索
---以“战疫情、促发展”中市委办公厅机关党建为例
信息来源:杭州市202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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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厅第一党支部

2020年1月5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抓好落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机关治理效能。推进新《条例》落地见效是新时代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的重要课题。本文分析了贯彻实施新《条例》的意义,并以市委办公厅机关党委在“战疫情、促发展”中贯彻实施新《条例》的工作实践为例进行研究,提出全面贯彻实施新《条例》,推进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新《条例》的重大意义

新《条例》的修订和实施,为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于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以下简称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新《条例》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内在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党的领导,这就要求必须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条例》指出,机关基层党组织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应当遵循的首要原则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彻到工作全过程和事业发展各方面。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新《条例》是落实制度治党的现实需要。制度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由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制度组成的有机统一体,包括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等。其中,新《条例》属于党的组织法规制度中的主干法规,在党规中具有“四梁八柱”性质,为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是推动实现机关党的工作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的基础性安排,对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具有重要意义。

新《条例》是机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必要保障。管党治党,制度带有根本性。新修订的新《条例》反映了我们党对机关党建特点和规律的新认识,对推动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促进和保障作用。新《条例》作为重要的制度性安排,进一步明确了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应遵循的原则,对组织设置、基本职责、党的政治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内民主和监督、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领导和保障等作出规范,既有实体内容,也有程序要求,为新时代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了科学化路径、方法和标尺,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具有基础的保障作用。

新《条例》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根本保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我们党确定的宏伟蓝图。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贯彻落实好新《条例》,有效发挥机关基层组织的职能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发挥好、把各级党组织建设好、把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激发好,把社会各方面的智慧力量凝聚好,朝着更加出彩的奋斗目标执着前行,为完成党的历史使命作出积极贡献。

二、市委办公厅机关党委在“战疫情、促发展”中贯彻实施新《条例》的工作实践与探索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厅机关党委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战疫情、促发展”中旗帜鲜明讲政治,围绕中心促发展,“双线作战”有担当,生动诠释和展示了贯彻落实新《条例》,加强机关党建的显著成效。

(一)以政治为纲,把贯彻落实新《条例》体现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

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践行“两个维护”作为首要任务。通过厅室办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员春训、“我们”论坛等载体,“学习强国”、“干部学习新干线”等平台,让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推动理论武装不断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杭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召开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围绕抓紧抓实学习宣传工作、做深做足调查研究功夫、善作善成深化改革攻坚、牵头带头抓好为基层减负、务实扎实推进“助万企、帮万户”、从严从实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六个方面工作,在改革创新、争先创优中展现头雁机关担当。通过加强政治建设,引导机关党员牢记初心和使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对党忠诚体现在对党的信仰的忠诚上、对党组织的忠诚上、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忠诚上,体现在干好本职工作、担当作为上。疫情防控工作启动后,厅机关党委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在办公厅主要领导的率先垂范下,厅室办25名市管干部,26个处室,9个事业单位,270多名干部职工做到上下同欲一条心、一切行动听指挥,保障指挥调度有力,凝聚起了共同战“疫”的磅礴力量,交出了贯彻落实新《条例》的过硬成果和满意答卷。

(二)以组织为基,把贯彻落实新《条例》体现在机关党委的战斗力上

基层党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这样的定位决定了各级基层党组织处于也必须站在这场疫情防控斗争的最前沿。党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积极主动履职有效发挥作用的通知》,都强调在疫情防控斗争中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厅机关党委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把投身防控疫情第一线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有力确保了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启动以来,各处室高质量、高强度保障市委常委会、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赴湖北医疗队送行等疫情防控相关会议、活动100余场次,精准高效做好办文办会、综合协调、督促检查、信息档案、后勤服务等各项保障工作,确保了领导小组各项指令及时有效下达,做到全市“一盘棋”、一个声音贯到底。以党支部为单位,各党支部书记、处长团结带领支部和处室同志,服务保障市委工作高效运转,积极主动“下沉一线”参与基层防控工作,社区报到参与志愿服务,组成12个工作组覆盖四季青街道所属11个社区和人流密集的火车东站,累计参加一线防控调研1294人次,收集各类情况858条,提出建议353条,帮助协助解决问题250余个,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以群众为要,把贯彻落实新《条例》体现在助万企帮万户纾难解困上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无论面临多大挑战和压力,无论付出多大牺牲和代价,这一点都始终不渝、毫不动摇。

厅机关党委根据杭州市“助万企、帮万户”活动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市委书记周江勇“干部走下去了,关键是要办实事、求实效”的指示要求,组建驻江干区四季青街道、萧山区瓜沥镇、淳安县枫树岭镇、建德市乾潭镇四支服务小分队,由4名市管领导带队,第一时间分赴各驻点单位持续深化“走亲连心三服务”。各小分队当“员”不当“长”,带着感情、扛着责任,深入一线解难帮困,围绕实现疫情防控有保证、政策措施快落地、基层治理能加强、企业群众得实惠、工作能力有提升五大目标,累计走访企业、基层、群众等服务对象1568家(次),帮助协调解决问题169个,举办4场直播带货活动助力农户企业增收,充分发挥了“基层治理助理员、企业服务网格员、群众服务办事员”作用。踊跃捐款捐物,展现了杭州的城市温度和党办人的情谊。

(四)以头雁领航,把贯彻落实新《条例》体现在党员干部冲在前做表率上

在“战疫情、促发展”工作中,厅机关党委始终坚持领导带头冲在一线,市委常委、秘书长许明牵头部署落实市委主要领导交办任务,协调推动督查暗访,靠前指挥厅室办防控工作,全体市管领导加班加点坚守岗位、支援一线防控。厅室办全员开展社情民意调研,每日汇总市领导疫情防控走访问题,每日进行信息收集研判,为市委决策提供重要参考。牵头督查专班和健康码专班工作,加大基层暗访摸排、电话回访和问题协调力度,助力企业加快复工达产。特别是紧密结合杭州实际,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推动形成了许多具有开创性和杭州特点的做法,7天推出“杭州健康码”等举措获全国点赞。“头雁”领航,“群雁”齐飞,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进取之心、克难之志、开拓之力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发扬钉钉子精神,以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广大党员干部做好表率、当好标杆。

三、全面贯彻实施新《条例》的思考建议

厅机关党委在“战疫情、促发展”中学习贯彻新《条例》的实践探索,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学习贯彻实施新《条例》,推进新《条例》落地见效是新时代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的重要课题。在工作实践中必须贯穿“一条总纲”、突出“四个重点”。

第一,必须贯穿全面落实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这条总纲。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机关党建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明确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必须走在前、作表率,切实发挥对机关党建乃至其他领域党建的重要风向标作用。新《条例》把总书记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转化为制度成果,强调要做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为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引领和带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提供了根本遵循。要在推进新《条例》落地见效中深刻领悟总书记的信任和期盼,认真与总书记要求对标对表,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自觉把机关党建工作摆在更加重要位置,确保机关党的建设始终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

第二,必须突出政治性,把“两个维护”作为首要任务。推进新《条例》落地见效,首先要树立政治意识,始终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当作最根本的准则和标尺。思想上要对标,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把“两个维护”体现在保持理论清醒上。政治上要看齐,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把“两个维护”体现在保持政治定力上。行动上要落实,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作表率,把“两个维护”体现在不折不扣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上。当前特别是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杭州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切实增强拥护核心、追随核心、捍卫核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展现“重要窗口”的“头雁风采”,全身心投入杭州全面展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生动实践中,以实际行动向习近平总书记、向党中央交出满意答卷。

第三,必须突出人民性,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根本条件。推进新《条例》落地见效,必须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根本要求,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永葆人民公仆的政治本色。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完善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体现了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的政治理念。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提不切实际的目标,不开不解决问题的会议,不发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不做“只留痕不留绩”的事,确保文山会海、督考过多等“六大顽疾”问题不反弹回潮,防止多头重复向基层派任务、要表格、搞督查,让基层干部把更多精力投入到“战疫情、促发展”之中。要对准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以建设数字治理第一城为契机,推动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大力推进电子公文交换平台建设,加快会议、文件和考评等数字驾驶舱建设,通过数字赋能精准服务决策,实现基层减负目标。要继续深化开展“走亲连心三服务”“助万企、帮万户”“联乡结村”“双千”结对联建、结对帮扶等活动,务实精准帮助企业群众解决问题,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上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用真心真情赢得人民群众拥护。

第四,必须突出示范性,把走在前列作为基本要求。推进新《条例》落地见效,必须彰显表率示范作用,发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要在推动机关党的各项建设上走在前,要围绕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作示范、有影响来思考和谋划,确保出经验、出亮点,全面提升机关党建质量。要在推动建设“重要窗口”的各项工作中走在前,把机关党建工作嵌入到建设“重要窗口”的中心工作之中,建设“重要窗口”的中心工作部署到哪里,党建工作就统领到哪里,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就发挥到哪里。要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队伍建设上走在前,组织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争当服务群众标兵、党员承诺践诺等活动,打造一支与建设“重要窗口”相适应的党员干部,引导和激励党员带头把“窗口中的窗口”“标杆中的标杆”作为自觉要求,把打造“重要窗口”作为一份责任担当更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作为工作的基本指向更作为工作的更高要求,作为重大挑战更作为人生难得际遇,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奋力攻坚突破、改革创新、争先创优。

第五,必须突出战斗性,把落实党建责任作为有效抓手。推进新《条例》落地见效,必须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责任链条,以履责尽责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发展。要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全面落实党建责任制,坚持党组(党委)班子带头、以上率下、以机关带系统,推动形成强大合力。要推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班子主要领导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驻点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四责协同”机制。健全落实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机制,完善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运作议事讨论程序。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加强领导班子对选人用人工作的把关,突出政治素质考核。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深化廉政风险排查,针对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相关防控措施,确保防控责任和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此调研报告获杭州市机关党建研究会2020年度全市机关党建优秀课题研究成果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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