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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践与成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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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部署的两项全党性活动之一,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延展和深化,是在新的形势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一次有益探索,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其目标任务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自2010年5月,中央和省、市委部署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目标,结合本局实际,把握重点,明确举措,创新方法,狠抓落实,扎实推进,着力为推动价格工作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和精神动力,创先争优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着眼强化领导,精心谋划,在确保取得实效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任副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及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局机关党委具体组织实施活动的日常工作,各支部书记为本支部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把活动摆上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实行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较好的形成了责任明确,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整个活动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深入发动、统一认识。召开创先争优活动动员会,党支部利用组织活动等时机开展思想宣传,充分利用支部活动、局宣传栏、工作简报、局内网站等形式开展宣传学习,激发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活力,努力形成认识到位,积极参与,创先进、争优秀的良好氛围。
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召开党组会和中心组学习会,找准创先争优服务科学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确定主题和载体,制定活动整体及阶段性实施方案。明确了整个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举措、工作方法和组织领导等,活动开展做到了全面工作有方案、阶段活动有安排、具体工作有重点。
公开评议,跟踪整改。认真抓好“一诺三评三公开”活动,全局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根据岗位职责作出了公开承诺,并向群众公示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局领导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会议,点评工作,提出要求;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出实招、见实效。
评树先进,典型带动。把“西湖先锋·闪光言行”评选展示作为评树先进的重要载体和切入点,积极引导机关党组织履职尽责、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学先进、见行动”。先后总结宣传了16名党员干部和两个党支部的闪光言行,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制作宣传展板9期,利用“杭州价格网”、“杭州物价”、“市场与价格瞭望”等宣传创先争优活动工作动态、活动成果。及时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被中央和省、市党建工作网、杭州日报及有关部门工作简报等采用经验材料或信息稿件达50多篇。
二、着眼突出主题,服务大局,在稳价安民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局党组认为,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保持创先争优生命力的关键所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就是要紧密结合价格工作实际,在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价费环境上有所作为,让人民群众从创先争优活动中得到实惠,用具体实绩体现创先争优。
抓调控,多措并举稳物价。全面提高价格监测与形势分析能力。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分析工作的意见》,切实提高“菜篮子”、“米袋子”等重要商品价格监测预警水平,努力当好市委市政府参谋助手。进一步扩大价格监测范围,强化应急价格监测预警。审慎出台政府提价项目,对出台政府提价项目实行计划管理。研究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切实发挥好价格调节基金扶持生产、增强储备、调控市场、稳定价格、补贴困难群体等方面的作用。
重民生,齐心协力解难题。积极实施物价补贴“两个联动机制”、“民生价格阳光机制”。截止2012年7月底,已向全市49万多低保困难人员、企业退休人员发放补贴13.81亿元,有效减轻了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和企业退休职工生活的影响;监测民生商品达1603种,通过《杭州日报》、《今日早报》和《每日商报》等媒体发布各类民生商品(包括常用药品)价格信息40.1万余条,编印《杭州民生商品价格信息》210余期。认真做好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工作,引导企业调低申报价格,涉及降价金额12亿元。创新价格监管理念,加强放开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通过建立行政引导约束、违法行为预警预防、政策告诫机制等途径,在破解放开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难题方面进行大胆探索与实践。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规范教育收费的通知精神,切实规范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小学和民办教育机构收费行为。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及时落实第二批区、县(市)基层医疗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政策,开展基本药物零差率政策执行情况调研,并对162个品种2300多个剂型规格的药品价格进行调整,降幅达21%。
强监管,加大力度维秩序。针对放开商品价格波动的特点和社会评价意见反映的热点问题,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若干意见》,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开展涉农涉企价费专项检查、商品房价格专项检查、涉车行业价格检查及医药价格大检查,对查出价格违法单位依法严肃处理。开展元旦、春节、五一等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及超市价格欺诈行为专项整治。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730件,实现经济制裁总额4123.56万元,其中罚款509.31万元,上缴财政2391.61万元,退还消费者1222.67万元。
抓创新,打造服务品牌。充分发挥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通过建立价格政策信息服务机制、价格动态信息服务机制、价格预警服务机制、价格社会监督服务机制、价格沟通服务机制、价格自律服务机制、价格维权服务机制等多种途经,在加强价格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创新与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分别向全国、全省推广价格公共服务的“杭州模式”。建立“杭州·价立方”价格公共服务网络平台,为广大人民群众及企业提供全方位、立体化的价格公共服务。完善市场价格监测信息系统,探索涵盖主要农产品、工农业生产资料、主要工业消费品、房地产、医药等重要商品价格,以及重要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实时在线监测平台,不断提升服务人民服务发展水平。
三、着眼促和谐、转作风,在服务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社会和谐稳定和优良的作风是科学发展的前提与保证,也是人民群众的愿望与要求。我们党的事业是为人民谋幸福的事业,服务人民群众是创先争优的根本目的。活动开展以来,局党组坚持把促进社会和谐,转变机关作风,服务人民群众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来抓,坚持“四动”并举,力求取得新成效。
开展办实事、解难题、促和谐专项行动。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办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好事。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市水务控股集团、杭州中萃食品有限公司、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桐庐县凤川街道柴埠村、翙岗村、西庄村、园林村走访调研,向企业宣传国家、省、市涉企价费政策和清费减负工作,了解企业经营情况;与村干部、农户面对面交流,了解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组织建设及群众生活、存在的问题,共商企业和村经济发展的对策,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11条,帮助解决突出问题2件。局领导率机关干部深入富阳市、淳安县及上城区等地现场受理价格信访投诉, 发放价格政策、法规等宣传资料1150余份,接待群众来访170余人次,受理价格咨询和投诉50余件,既化解了一些价格矛盾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开展“千局万站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取消、减免、暂停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的各项政策。研究提出了进一步清理我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治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完善价格公共服务机制等项工作举措。开展对全市行业协会收费及涉农涉企价格和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企业缴费登记卡回访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对1257家行政事业性单位进行了验审,涉及收费总额为50.63亿元。
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在局机关积极推行服务承诺、首问首办、限时办结、超时默认、追究问责、岗位责任。按照“清廉、务实、为民”和“勤奋学习、努力工作、清正廉洁”的要求,引导机关干部认真查找思想、行为、效率、制度、纪律、精神状态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整改。在局窗口单位和办事大厅设立“党员先锋岗”,引导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把创先争优岗位化、日常化。要求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做到“五个不让”、“三个零”,努力“走在前头”,争当“五强”党员。
开展各种形式的为民服务活动。贯彻落实全市“春风行动”大会精神,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向困难群众捐款达77500元;与桐庐县、建德市及上城区等地50户困难家庭结成帮扶对子,利用春节、中秋节之际走访慰问并送上慰问金达108000元;在高温季节组织党员志愿者为160余户慰问低保、残保、困难家庭发放“送请凉”慰问金达111100元。青海省玉树发生地震和甘肃省舟曲发生山洪泥石流灾害后,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向灾区捐款达41200元。先后两次开展冬季应急无偿献血达2200毫升。积极参与市“公民爱心日”活动,全局干部职工共捐款3030元、捐书180本。组建局机关党员志愿服务队,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19次,服务对象达560余人次。
四、着眼夯实组织建设基础,在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这既是创先争优的重要内容,也是创先争优的重要保证。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局党组以改革创新精神和求真务实作风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为全面完成价格工作等各项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建立健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的要求,制定了《中共市物价局党组关于加强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措施》、《中共市物价局党组议事规则》。围绕“奋干走”活动的要求,提出了完善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容,建立健全学习机制的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坚持重大问题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与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决定等举措。
认真抓好基层建设年活动。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标准要求,紧扣主题,认真查找机关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调查摸底,按照“五好”的标准对机关党组织进行分类定级,针对存在问题加强整改。认真贯彻执行党建工作条例,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教育培训、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及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积极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按照机关党组织公推直选的要求,认真做好机关党委和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配备了专职党务干部。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制定《市物价局党务公开实施细则》。按照“有利于党支部开展活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原则和有关文件精神,在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处室、直属单位设立了党支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出台了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政工例会制度。
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宗旨、党的纪律等教育,致力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实施廉政“套餐”教育,即看一部廉政光碟、读一套廉政书籍、观一次廉政建设成果展、听一堂廉政党课、签一份廉政承诺、写一篇廉政心得。开展“我们的价值观”主题实践教育活动,组织参观雷锋同志纪念馆,聆听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先进事迹和市道德模范事迹报告会,组织学习“平民英雄”吴斌同志先进事迹。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岗位廉政风险点防范机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机关干部职工廉政建设守则、党风廉政建设诫勉谈话规定及领导干部个人廉政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制度。整理汇编市物价局机关工作人员岗位廉政教育案例、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
先进源于责任,优秀彰显党性。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受到了一次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教育,强化了树立创先争优的价值理念,激发了干事创业的热情,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提高了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党员队伍的素质,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价格工作成绩进一步显现。2010年、2011年全市CPI涨幅实现了年初确定的调控目标,确保了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价格工作走在了全省物价系统的前列。“两个联动机制”、“价格公共服务体系”等多项工作在全国领先,并得到了国家发改委的肯定和推广,受到国家和省、市各级表彰的工作达50余项。二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氛围进一步浓厚。全局干部职工在《中国物价》、《价格理论与实践》、《中国价格监督检查》、《中国经贸导刊》、《杭州研究》等国家和省、市有关刊物或网络媒体发表理论学习文章达130余篇,并有30多篇优秀调研文章在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的评选中获奖。三是高效廉洁型机关建设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方面有了新的进步,党员干部想大事、谋大事、抓大事的意识和能力有了新增强,社会各界对物价部门工作的认可度得到进一步提升,受到人民群众来信来电表扬9件,赠送锦旗3面。四是机关党组织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局先后被市直机关工委授予“市级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称号。全局党员干部75人次受到国家和省、市各级的表彰奖励并有5人记三等功,5人分别被市委、市政府,市直机关工委授予优秀党务工作、优秀共产党员、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4人被入选“市创先争优群英谱”,其中2人被评为“市‘西湖先锋’月度创先争优闪光言行之星”,并入选“浙江省‘之江先锋’月度创先争优闪光言行”展示评选。
(市物价局机关党委 邬楚龙) | ||||